【試用期篇💼請假?離職?延長點算好】

成功入職同埋啲工作開始慢慢上手,係時候了解多啲關於試用期期間會發生嘅事喇~其實試用期只能算係雙方合約上嘅觀察期,嚴格上嚟講好多情景都並唔係根據試用期嚟決定受唔受勞工法例保障👨🏻‍⚖️!

  • 試用期維時幾耐⏰?

大部分公司試用期都會將呢段時間訂為3個月,用意係大家互相比啲時間觀察對方係咪適合自己。根據勞工法例,只要係處於試用期內,返工第一個月內要走/ 被要求離職都可以隨時提出而唔需要付任何解約費 / 代通知金,而一個月之後就最少要有7日通知期。但要留意返一點就係如果公司請人時冇話有試用期,即係當係正式員工咁處理,咁以上法例就唔適用了。實際上嚟講,都係交辭職信之前問清楚HR同事點計,免得過到時個日期改完又改,大家都唔方便~

  • 試用期被延長點算⚠️?

首先第一件事一定係了解清楚延長嘅原因先!如果係個人能力唔達公司標準,又或者喺直屬上司 / 同事度八到係自己嘅問題就再努力啲啦;但如果聽落冇咩特別原因就要懷疑吓間公司係咪有咩「新」發展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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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tion:試用期內被人見到返工時間瞓覺係大忌!)

另外大家亦唔使一口咬定公司延長試用期=度縮,因為依勞工法例嚟講,首先(1) 僱員在連續受僱滿60日後,僱主都已經要供返足哂MPF💰;(2) 僱員連續受僱不少於3個月就有有薪法定假日同埋開始計有薪年假;(3) 合約如果有講明一定出「雙糧」/ 「花紅」,都係做夠3個月以上就要出 (當然事實上唔多公司會喺合約講實一定出,多數都係寫「按公司業績或酌情決定」,咁新仔就唔好太大期望)。所以總括嚟講,延長試用期比起直接炒人對僱主一方冇咩特別著數,除非當初公司曾答應一過試用期就升職加薪就另計啦~

  • 試用期係咪冇有薪病假😷?

https://gahag.net/004665-medical-doctor/

Freelancer或者飲食界嘅炒散員工就的確係冇 (但呢種合約應該冇試用期可言),而合約員工只要連續受僱1個月或以上,而且每星期有18小時或以上嘅工作時間,就符合拎有薪病假嘅法例,同試用期係冇任何關係㗎!另外,如果未做夠1個月但需要拎連續4日或以上病假就絕對係有薪嘅,但前提係要有註冊醫生簽發嘅病假紙同埋該段時間係按每日平均工資出5分4糧~

  • 試用期可唔可拎大假去旅行✈️?

講緊一般嘅試用期為3個月咁計,連續受僱未夠3個月係未開始計有薪年假㗎!當然,如果見工 / 受聘時已經同公司講清楚要放假,公司又同意都可以放無薪假照飛嘅!但如果係入職一個月左右先講自己兩個星期之後要去,就預咗有機會被拒絕🙅🏻‍♀️🙅🏻‍♂️!冇錯!公司唔係事必要批假㗎!買咗機票都唔係必然受理!